旅游社因为粗心大意给了顾客不正确的行程安排,归属于毁约在先。然后在本地和顾客商议,愿意给顾客按承诺好的行程安排走,顾客却不同意,第二天坚持脱团,并不签脱团协议书。而且也给旅游社导致了损害。这类状况下,
更新时间:2021-07-29 05: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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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社因为粗心大意给了顾客不正确的行程安排,归属于毁约在先。然后在本地和顾客商议,愿意给顾客按
承诺好的行程安排走,顾客却不同意,第二天坚持脱团,并不签脱团
协议书。而且也给旅游社导致了损害。这类状况下,义务该怎么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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