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办技校在编教师,及违约金1万元,学校要我赔偿全额培训费及违约金共6万4千元,这合法吗?
更新时间:2019-02-01 14:48:59
问题描述:
我是公办技校在编教师,07年9月学校出培训费5万多到国外学习半年,当时签
协议,从回国之日起,即2008年3月算起要在学校服务8年,违约要赔偿学校的全额培训费,及
违约金1万元,现2011年9月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
辞职,学校要我赔偿全额培训费及违约金共6万4千元,这合法吗?请求给予解决的方法及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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