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苦买了房子,要交付了,就相当于买了东西,付了款,这个属于乱收费吗?请问这些问题合理吗?
更新时间:2019-02-02 10:17:43
问题描述:
辛苦买了房子,要交付了,麻烦事就更多了。入户门安装的是防火门,
合同上面是防盗门。窗户质量也不行,层高2.7,达不到规定的2.9。面积也缺斤短两。同时要求先交物业费然后再给房子的钥匙。也就是说房子直接从开发商移交给了物业,就相当于买了东西,付了款,但是要从售后取货一样,取前还得交维修金。物业要交300块钱的公摊电费,说是车库,小区等的公共用电,可是这些对于我们普通用户都没有车。买车库的人使用时,还是会交管理费的。还有这个也没有一个监督机制,谁知道他们会怎么将什么用电接过来?这个属于乱收费吗?房子都没有通水,无法合理验房,从根本上来说,就没有达到交房的标准。还有请问这些问题合理吗?以及遇到这些的时候,该如何处理,谢谢解答。开发商很蛮横,说这些问题的时候,都有恃无恐的,说你随便去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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