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收到公司的劳动仲裁,已经取得了公司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公司会不会承认?
更新时间:2019-02-02 11:21:25
问题描述:
本人离职已有5个月,前几天收到公司的
劳动仲裁,要求我赔偿,具体事情如下:1、本人在大三与公司签订服务协议,此事学校也出面,约定大三去西交大进修,学费住宿费由公司出,但是我还得交原学校住宿费学费,进修后为公司服务3年,如提前离职需赔偿。2、本人大四在公司实习时,参加公司一次培训活动,公司要我们签了一张借款单,用于此项活动,服务满3年后可免除赔偿,但我们实际是没有拿到这部分款项的。补充:本人在大学期间签的协议是因为受到公司大力鼓吹,怪自己涉事未深。但是大四参加的活动,是因为公司曾说过不参加是得不到重用的。以上两点我手头没有直接
证据,只有同事可以证明公司说过的话。另外本人在离职时通过关系,已经取得了公司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里面勾选的是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无纠纷,上面盖有公司章,不知道有没有用,公司会不会承认?请律师给我解答,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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