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我提出辞职,上面规定试用期提前三天跟公司提出辞职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是不是直接可以去投诉了?
更新时间:2019-02-04 06:06:47
问题描述:
我到一个公司工作,当时面试的时候谈的是前台的工作,可能还会涉及到工厂里面发货车辆的一个安排,等到了公司之后,公司跟我签了三年的
劳动合同,合同上注明是前台的岗位,并且试用期订为半年时间,合同签订之后,我的工作突然增加了,除了前台的工作还要兼职销售内勤,我忙不过来,跟公司提出加薪,公司的回答是试用期之后再考虑。于是我提出辞职,公司的人事说要等一个月才可以走,但是我查了
劳动合同法,上面规定试用期提前三天跟公司提出辞职就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为此我去跟人事的商量,结果她的态度很蛮横,说我们公司就是要一个月,居然出口骂人,说我不会做人,先学会做人再说劳动合同法。后来扔给我一句话,你有异议你去投诉,我去应诉。我没说话走了之后,她打我电话,说让我再做一个星期,到这个月底,结果隔了一天她否认自己这么说过,还说要一个月。并且说了,等公司招到人接替我,我马上就可以走。这个情况是不是直接可以去投诉了?或者有其他什么办法可以解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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