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借钱给朋友.当时他也写了借条给我.但是名字不是我的.是我平时朋友对我的称呼.他是写的身份证的名字.而且还留下了的他自己的身份证号码.格式也比较正确.还按了手印的.金额较小.只是现在他想不还.还三分四
更新时间:2019-02-04 12:19:31
问题描述:
我借钱给朋友.当时他也写了
借条给我.但是名字不是我的.是我平时朋友对我的称呼.他是写的
身份证的名字.而且还留下了的他自己的身份证号码.格式也比较正确.还按了手印的.金额较小.只是现在他想不还.还三分四次的忽悠我.我真的很生气.能采取法律手段追讨吗.多少金额可以.?小额追
讨债务怎么办?我这种情况是否有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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