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是否违反劳动法里关于保密协议之类的条款?那我签署了之后还可以起诉他们吗?
更新时间:2019-02-04 17:38:20
问题描述:
最近同事离职的时候我看到要签署一个文件,上面写了半年内不能到很多竞争性的公司上班。公司的合同上写了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时需要承担的
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这样的规定是否违反
劳动法里关于
保密协议之类的条款?如果拒签,公司就不允许办理离职,那我签署了之后还可以起诉他们吗?如果我签了,我是不是就不能去类似的公司上班,但公司必须支付我保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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