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是通过当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合同制暂行办法》签订的是5年聘用合同,年终绩效工资也只发60%,我有权利享受本单位同等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吗?
更新时间:2019-02-05 09:26:39
问题描述:
您好!我在某单位参加工作17年了,当时是通过当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合同制暂行办法》签订的是5年聘用合同,合同里面明确规定聘用期间月工资、奖金、补贴按同等同类人员发给,合同期满后单位没有重新和我签订合同,但一直正常安排工作和使用我,并按照本单位同等同类人员
工资福利待遇发给我,每年的工资提资也正常,自去年起单位就没有为我正常提资,年终
绩效工资也只发60%,
住房公积金也不帮交了,福利待遇遭受了不公,我有权利享受本单位同等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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