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给我一个月的工资补偿。请问我可以要求公司给我两个月的工资做补偿吗?这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吗?
更新时间:2019-02-06 15:49:07
问题描述:
您好,本人于2012年9月4日跟公司签订
劳动合同,昨天休完婚假回公司上班,被告知开除。原因不符合公司工作规范。让我当日下午离开公司,并给1400补偿。我没同意,下午经理找我谈话,让我再上一个月的班,(等于提前30天通知我),然后给我一个月的
工资补偿。公司新人已经找好,我没有必要再上一个月班,跟公司提出给我2个月的工资做为补偿,我马上走。公司没同意。请问我可以要求公司给我两个月的工资做补偿吗?公司提前30天通知我,并给我一个月的工资做补偿,这符合
劳动法的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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