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途分期支付报酬,因此造成超市虽然盈利但未达到合同约定的目标利润。可甲方并不愿因此支付约定的分期报酬。
更新时间:2019-02-10 17:06:58
问题描述:
和甲方签署
委托合同,帮助其开设一家超市。
合同期从2016年12月16日至2017年3月14日。中途分期支付报酬,每次报酬支付有相应的特别支付条款。同时约定甲方按照我方制定的并同意的工作内容
执行,如果未按照工作内容执行或不与我方协商制定工作内容则特别支付条款无效。现甲方于2017年1月12日单方面中断与我方合作,且不回复任何联系方式。且在合作过程中,甲方多次延误或不执行已经协商的工作内容,并多次延误之后工作内容的制定。因此造成超市虽然盈利但未达到合同约定的目标利润。可甲方并不愿因此支付约定的分期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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