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于2010年11月11日书面通知不与我续签合同,请问公司按新劳动法怎样补偿我?(包含公司从05年9月到06年2月没有帮我交保险)
更新时间:2019-02-12 15:42:19
问题描述:
05年9月12日进
公司,第一次是2006年3月签合同到2007年止,第二次是2007年12月1日签合同到2010年12月1日止。公司于2010年11月11日书面
通知不与我续签合同,请问公司按新
劳动法怎样补偿我?(包含公司从05年9月到06年2月没有帮我交保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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