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个月没有,就不给开工资,公司这样对我和这些员工合理吗?我该如何维权呢?
更新时间:2019-02-14 00:16:24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2016年2月生的宝宝,7月上的班,8月1日公司说让我待岗,从这个月开始第一个月给基本
工资60%,第二个月也是一样,第三个月没有,只是给上保险,自己的那部分还得自己交,就不给开工资,也不让上班,继续放假,到
哺乳期结束后在要跟我
解除合同,我的合同到2016年12月才到期,我该如何维权呢?公司以经营不好为由,就给我们一部分员工放假,一些人还上班,如果经营不好为什么三四个月内又招好几个员工。最近几天又招了一个员工!公司这样对我和这些员工合理吗?我该如何维权呢?谢谢您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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