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该商品房交付给乙方。这样甲方属于逾期交房吗?我想把房退了
更新时间:2019-02-16 15:56:55
问题描述:
合同上写着甲方应于2015年6月30日前,将经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该商品房交付给乙方。该商品房经建设组织单位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当以媒体公告或者短信形式通知乙方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交《商品房质量
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10月份的时候有短信喊我接房,但是接房的话他们提交不出2证,只是说已经在办!所以我没有接房,开发商说我可以2证来了在交!这样甲方属于逾期交房吗?合同:甲方逾期交房的
违约责任第3条,如果甲方自本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届满后的次日起逾期60天仍未交付房屋的,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
违约金。我想把房退了,这个可以成为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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