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签租赁合同,今年的租赁合同10月份到期,不给其它赔偿。派出所会受理吗?
更新时间:2019-02-18 18:27:08
问题描述:
2010年9月在北京的一个商场承租了一个商铺,一年一签
租赁合同,今年的租赁
合同10月份到期,因商场一直没养起来,经营惨淡。商场老板在未与商户协商的情况下,于1个月前将整个商场转租给了另一人经营。现经营人拟调整经营用途,重新装修,要求与商户解除合同,但仅给剩余的房租租金和商户交纳的租赁保证金,不给其它赔偿。近日,以张贴通知要限期清场。如果商场清场,这种做法属刑事(治安)案件还是合同纠纷,派出所会受理吗?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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