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与前妻有一福利房,之后单位最后一次福利分房,现在他提出要对这个房产公证,是否应该对我有所补偿?
更新时间:2019-02-18 20:39:55
问题描述:
我和丈夫均为离异,他与前妻有一福利房,是他单位分的,他们
离婚时房子判给他。
我和他在同一单位,我们再婚,之后单位最后一次福利分房,因为他已有房,我主动了单位的福利分房,现在他提出要对这个房产公证,认为完全是他个人的,我认为我们的结婚,我们已有了他的房子,使我放弃了分我房的机会,如果现在公证房子全归他,他是否应该对我有所补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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