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怎样赔偿?请问这些要求合理么?是不是就得认栽了?
更新时间:2019-02-19 16:04:08
问题描述:
你们,想咨询一下,本人14年8月入职某
公司,到15年一月离职,然后15年12月入职至今,如果现在公司要开除我,什么样的情况下我可以得到赔偿?应该怎样赔偿?
该公司正常下午5点半下班,但是每天都到晚上7点多打卡下班,没有任何加班费等说法,而且晚上回家还要求花费大约1个半小时时间查资料,不查资料留言扣50块钱,请问这些要求合理么?假如这些问题在当时的劳动合同里都有注明的话,那是不是就得认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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