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私人贷款公司签了借款合同买车,请问这样的计费方法合法吗?怎样算才合法?
更新时间:2019-02-22 06:34:38
问题描述:
与私人贷款公司签了
借款合同买车,以车抵押,实际借款4万多,合同上写:借款加利息共6万多,每月供2546元,2014年12月开始供,2016年11月供完,若没按时还款
滞纳金为未还款为基数每日百分之3,再加利息,再加总款的百分之30
违约金。我因刑事2015年8月入看守所6个月,8月份开始停供了。现在他要我拿48000元才能把车拿回来,再丛3月供到11月,或者一次性交68000元拿车就两清。请问这样的计费方法合法吗?怎样算才合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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