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的租房合同。租赁期限届满,要支付违约金吗?合同上没说违约金多少,留给甲方不许带走吗?
更新时间:2019-02-23 13:39:34
问题描述:
您好,请问我们公司是乙方,跟置业有限公司(甲方)签订的租房
合同。明年9月份房租到期,但是现在想要提前退租,预计在5月底退租。合同上有写“乙方预付10000元押金给甲方。有一条写:租赁期限届满,如双方无意继续合作,则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将该承租物交付甲方。如任何单方终止合约需提前三个月告知对方。”房子租的时候是毛坯房。问题:如果想在17年5月底完成退租,要支付
违约金吗?合同上没说违约金多少,一般要付多少?甲方有权力要求乙方保持装潢设备,如空调、桌椅设备,留给甲方不许带走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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