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以个人名义向多家银行贷款,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中,这样的情况我需要承担他的债务吗?
更新时间:2019-02-24 00:05:21
问题描述:
你好,我和老公2011年
结婚,2017年11月份
离婚的,婚姻关系存在期间,老公以个人名义向多家银行贷款,所有贷款均用于他和他姐开办的一个公司,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中,但是有几家银行放款的时候跟我打电话确认过我知不知道我老公贷款,我回答说知道,这样的情况我需要承担他的债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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