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培训时并非正式学员,而属于旁听生,这……
更新时间:2018-07-25 20:14:30
问题描述:
我在2008年3月3日就职于
上海乐码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签合同为1年,在去年9月26日-9月28日参加一个
北京的培训,在培训前老板说是正式培训要考证书的,要我签2年合同,如果在合同期以内走人要赔偿8K(培训费用4k和差旅费用4k),然而到北京培训的时候,却是旁听而非正式学员,不能进行动手实践学习,没有培训资料、不能参加考证,现在我于2009年2月10提交辞职报告,如今已经是3月09日,公司要求我赔偿
违约金,请问这个费用我要赔偿吗?如果要赔那应该赔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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