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跟单位签了一份合同,可是现在单位又要让我签一份合同,还是补签,请问这第二份合同合法吗?
更新时间:2019-02-27 22:21:11
问题描述:
之前跟单位签了一份合同,期限是2016年4月1日到2019年4月1日。可是现在单位又要让我签一份合同,而且还是补签,补签时间是2017年1月1日到2017年12月31日。并且,这份合同中条例写到,工作不满2年不允许请
产假,请
二胎必须报院领导同意后方能怀孕,并且,辞职必须提前2个月,而且单位有权扣取一个
月工资和全年奖金。请问这第二份合同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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