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登记前夫为房主,我为共有人,现在我们离婚,前公公要求分割房产,有权分割吗?我能为女儿争取一部分吗?
更新时间:2019-02-28 11:49:00
问题描述:
我和前夫于2002年
结婚,2006年买房,房产登记前夫为房主,我为共有人,女儿今年14岁,是残疾人,由我抚养。前公公有二子一女,但一直由我们养老,房子的首付和月供前公公也出了一部分,现在我们
离婚,前公公要求分割房产,有权分割吗?我能为女儿争取一部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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