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要求我离职~而且一分钱不给补偿!还说,请问如果申请仲裁需要什么手续,还要要求什么样的赔偿?
更新时间:2021-12-02 08:48:23
问题描述:
产假结束时,我向公司申请将哺乳假改为25天,但公司说可以直接请假,所以我要求再请假一个月。在我完成之前,我收到了公司的通知。因为没有空缺,我被要求离开~但我没有给予任何补偿!他还说,因为他是在进入公司时被介绍的,所以这不是正常的招聘????所以没有法律规定这些事情???劳动
合同于2013年签订,申请
仲裁需要哪些程序,需要哪些补偿?保险是怎么承保的?什么时候到期?请帮我详细计算一下~我从2009年开始,劳动合同中的工资是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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