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这样休假后回去上班后,被扣除的均为加班时间合法吗?实际上了12小时其中的加班时间这样扣除
更新时间:2019-03-04 18:41:54
问题描述:
请问我在工作中受轻伤,医生要求回家休息一周,并开具了假条要求我回家修养。而我们上班实行的是三班两运转,12小时工作时间,上4天休息两天。白班完休息两天上夜班,上班时间为连续4天。我们属于企业型单位,工资计算时间每月21.5天*8小时,超出的即为延时加班。请问我这样休假后回去上班后,被扣除的均为加班时间合法吗?那我平时上班时本应为8小时,实际上了12小时其中的加班时间这样扣除,我所受到的损失是否合法。我这次休息因为是白班受伤,而白班转夜班是回家休息一天,第二天晚上夜班。因此我被扣除的工资部分即为12小时*6天,共计72小时的延时加班费。这样的计算是否合服国家法律规定?请您给我说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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