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赔偿任职期间的培训费用,我想知道任职期间怎么理解,2008年8月15日-2011年8月15日期间公司为我支付的培训费用我需要赔偿吗。
更新时间:2022-01-05 13:04:42
问题描述:
我于2008年8月15日与公司签订了劳动
合同,该合同于2011年8月15日到期,并与公司续签了为期五年的合同。此外,我还与该公司签订了培训协议。培训协议规定,如果我提议在三年服务期内离职,我需要在任职期间补偿培训费用。然后我想知道如何理解我的任期,我是否需要补偿公司在2008年8月15日至2011年8月15日期间为我支付的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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