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试用期是三个月,这合理吗?如果他们不理怎么处理?
更新时间:2022-02-26 09:17:06
问题描述:
亲爱的律师们,我于8月22日到一家
公司工作,并于9月12日辞职。工作时间是21天,但在我辞职后,他只在8月份给了我工资,并扣除了一天的工资(他说试用期不是工资,但老板放弃了,但总公司只给了9天,但试用期是3个月,
合同上写得很清楚,他含糊地说有几天的试用期。),将9月11日的工资推迟到下个月15日支付工资是否合理?是否可以要求他们现在一次性结算工资?如果他们忽视,如何处理?钱不多,但对我来说,这毕竟是严重的劳动收入。我希望你能给我一个更专业的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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