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属于效力待定合同?这样的合同效力待定吗?并且我能否拿回除应给付日租金外的租金以及押金?
更新时间:2022-03-04 16:07:45
问题描述:
我未满18岁,是一名本科生。我现在在实习期间,但我没有参加过这份工作。我租了一所房子,付了租金和押金,并签订了
租赁合同。这样的合同是否具有不确定的效力?在签订合同之前,我父母知道我想租房子。签合同的时候,他们不知道我签了合同,也不知道合同的内容。这种合同的有效性是否有待确定?如果是这样的话,我怎样才能取消这样的合同,除了每天应付的租金外,我还能拿回租金和押金吗?本合同约定,
房屋租赁期提前终止的,定金作为违约金,并承担房屋转租义务及相应损失。如果合同本身的效力有待确定,且监护人未向出租人确认
合同的效力,我是否有权不履行合同并撤销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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