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承包了一个私人房地产工程,于是二审法院判备案合同无效,请问法院这样判合法合理吗?
更新时间:2019-03-17 13:15:08
问题描述:
我朋友承包了一个私人房地产工程,结算时由于工程款存在巨大差异,亏损较大,于是上诉法院要求按备案
合同工程款协议执行,一审法院判胜诉,对方二审时自已说备案合同是串标违法,于是二审法院判备案合同无效,价格按签证付款,而当时为工程付民工工资被迫签字工程款是明显远低于当时市场价的,变成了不光白做事,还要倒付钱给开发商,这样判决明显有失公正,请问法院这样判合法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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