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离职,公司却告知我未做满三个月需交3000元违约金,我该怎么处理这件事情?
更新时间:2022-03-07 09:45:21
问题描述:
您好,我现在在一家美容院工作,2016年7月20日去美容院培训。在培训期间,我于2016年9月2日匆忙签订了
合同和劳动合同。我打算签订一份为期一年的合同,合同于2017年8月25日到期,但工作人员表示合同将于2018年8月25日签订。当时我不在乎。现在我因个人原因不得不离职,但公司告诉我,我需要支付3000元的
违约金,期限不到三个月。我该如何处理这件事?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