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多月前我给一家劳务派遣公司打临时工,还扣除了150元的劳务派遣费和40元的工衣费。是否合理。
更新时间:2022-03-14 07:16:07
问题描述:
一个多月前,我在一家
劳务派遣公司做临时工。约定的
工资是每小时12元,每月的伙食补贴是300元。提供餐卡。如果你没有餐卡,你将有300元的食物津贴,不扣除任何费用。你可以在工作3天后拿到饭卡,工作7天后拿到工资。如果你在工作一个月前辞职,那么至少一个月内,你只能得到工资的一半。当时,他拿出一摞纸,让我们签字。他把它寄出去,签了名,然后立即取回。过程很短。只有时间签个名了。我们不知道内容。我们没有告诉我们这是
合同或协议,然后安排我们去工作。现在我已经工作了一个月了。当我辞职时,我每小时的工资只有10元,而且只有70%的工资。300元的伙食补贴没有补足,150元的劳务派遣费和40元的服装费被扣除。原因是合同期限尚未到期。本来我们签的那张纸是合同,但是内容和文字跟我们说的不一样。在这种情况下,以这种方式结算工资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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