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企业工作,2015年签订了固定工作合同,发工资是基本工资加佣金,到2019年调到生产线工作,是计件工资,到2020年1月10日放假,说放假期间有生活费,到8月份公司让我们去公司所属的外国公司工
更新时间:2022-03-16 17:19:37
问题描述:
我在一家企业工作,2015年签订了固定工作
合同,发
工资是基本工资加佣金,到2019年调到生产线工作,是计件工资,到2020年1月10日放假,说放假期间有生活费,到8月份
公司让我们去公司所属的外国公司工作,是计件制,我们不去外地,所以公司放假期间不发生活费,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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