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已领结婚证,现女方提出离婚,请问这些当中哪些是必须要还给男方的呢?
更新时间:2019-03-19 08:11:37
问题描述:
结婚??到一年,已领
结婚证,性格不合,现女方提出
离婚,男方要求女方返还从订婚到结婚时的所有花费,具体包括:订婚时男方给女方的订金及给女方的亲戚的钱、平摊拍婚纱照及请婚庆公司的费用、结婚时给的礼金、送给女方结婚晏用的烟酒、平时给女方买的衣服鞋子(小于1000元)。请问这些当中哪些是必须要还给男方的呢?如果男方走司法程序,这些是不是全部都要还给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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