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一房主签订了一年的合同,我想我这应该不属于单方解除合同吧,扣除押金。请问他现在扣我押金合理吗?
更新时间:2022-03-24 19:01:53
问题描述:
您好,我与一位房主签订了一份为期一年的
合同,从2015年3月20日到2016年3月20日。合同规定租金支付方式为年费。乙方需提前30天支付下一期租金,不得违约。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租金。乙方向甲方支付1000元定金,合同到期后,甲方确认乙方无需支付任何费用后,将定金退还乙方。第三条如果一方终止本协议,应提前30天通知另一方。现在我的合同到期了。我不认为这是单方面终止合同,但房主在没有提前30天通知的情况下扣除了押金。我已经提前10天搬出去了,现在他已经把房子租给别人了。我不知道他现在扣我的押金是否合理?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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