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5年与人合伙开了个美容院,可她确让我一个人承担转出去这段时间的所有费用【房租和水电】我有优先再续房租的权利吗?
更新时间:2022-03-28 09:53:04
问题描述:
你好2015年,我和某人开了一家美容院。做了一年多的生意后,她想辞职,而我不想这么做!她答应不这样做,并同意转出,但她说她没有时间在店里消费,而我也没什么事可做。为了以更好的价格转出,做一个双方均分的客户,我答应她暂时单独在店内做售后工作,但转出期间的所有费用[租金、水电]她都让我承担。这合理吗?与房东签订的
合同已经到期!现在,她让我独自支付房租、水电费,当我准备退房时,让我分担一半的顾客。我认为这不合理。作为律师,我有权先续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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