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种情况公司应该给我经济补偿金吗?我两次同在一个公司打工,工龄能累计吗?
更新时间:2022-04-02 00:52:30
问题描述:
你好,我从2001年9月到2005年6月在一家私营企业工作,然后离开了。
合同将于2008年3月至2017年2月到期。因为他的年龄和劳动强度,他不能做这件事。我告诉老板
辞职,并提前一个月向老板提出要求,请他找个人。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应该给我
经济补偿吗?我在同一家公司工作过两次。我能累积我的资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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