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我们又定了一套房也签了合同交了定金,我名下的房子还没卖出,这合理吗
更新时间:2022-04-04 20:21:47
问题描述:
我丈夫和我来自
东营市。我在
青岛工作了五年。2013年,我在
黄岛区买了一套套房,刚刚签署了销售协议。然后我们又订了一套,签了合同,付了定金。突然,限购政策于3月15日出台。我名下的房子尚未出售,没有资格再买一栋。3月27日,我想终止我们的购买合同。房主要求我们赔偿10万,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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