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退还押金两万元,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三千元。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具体应承担怎样民事赔偿责任?
更新时间:2022-04-09 20:55:27
问题描述: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郑州租了一辆出租车。合同部分内容如下:1。合同日期为2011年3月2日至2011年9月2日。2、合同期满后,业主将退还押金20000元。合同期满后,业主将收取我的电子眼押金2000元,两个月后退还。3.合同期间,双方均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将向对方支付3000元的
违约金。然而,在今年6月20日,合同提前终止,业主至今尚未退还押金。请问:I.如果业主未能按要求退还押金,他是否应承担
违约责任?2、 如果业主未能按规定退还押金,应承担何种
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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