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种情况保险公司有责任赔付吗?是赔偿肠梗阻住院的费用?还是保险公司可以拒赔呢
更新时间:2022-04-14 20:44:14
问题描述:
以前有阑尾炎病史。几个月前我买了一份
保险。保险有三个月的免赔期。扣除期过后,阑尾炎再次爆发,需要手术治疗。经手术治疗后,他出院了。几天后,他因进食引起肠梗阻而住院一周。然后他向保险公司索赔第一次阑尾炎手术和第二次肠梗阻。但是,
合同中有一项条款免除了保险公司的责任:合同生效前
被保险人的不治之症。我有阑尾炎病史,所以我不会赔偿。肠梗阻是由阑尾炎后遗症引起的,不会得到补偿。我认为当阑尾炎复发,肠梗阻和阑尾炎不是一种疾病时,三个月的保险免赔期已经过去了。没有肠梗阻病史,所以我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有责任支付吗?这是为了补偿肠梗阻住院的费用吗?还是肠梗阻和阑尾炎的补偿?或者保险公司会拒绝付款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