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再婚,父亲名下的房屋改造,继母有继承权么?继承多少?父亲如立遗嘱,子女能全部继承么?

更新时间:2019-03-23 09:06:40
问题描述:
父亲再婚,父亲名下的房屋改造,继母有继承权么?继承多少?父亲如立遗嘱,子女能全部继承么?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继承律师团队推荐
    已帮助1883631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咨询我
    父母子女关系是十分重要的社会关系,其承担起了抚养教育子女、赡养老人的重责,而继父母继子女的关系的产生并不由于出生和收养,具有特殊性。继子女是指夫与前妻或妻与前夫所生的子女。在现代社会,离婚和再婚已经不再是世俗不能忍受的事情了,如果再婚的一方有子女就会产生继父母子女关系。一般而言,父母子女关系的形成是由于出生、认领和收养等,而继父母子女关系的形成则不同,是由于父或母再婚。然而根据我国法律,仅仅凭借生父母再婚这一事实,并不必然在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产生法律上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只有在继父母将继子女收养为养子女,他们之间才具有法律拟制直系血亲关系;或者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他们之间才能适用《婚姻法》上的父母子女关系。  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以及继父母子女关系形成的原因和特点不同,将继父母子女关系分为三种形式:名分型、收养型、形成法律抚养关系的共同生活型。  
    1.名分型,即未形成法律抚育关系。  生父(母)与继母(父)再婚时,继子女已经成年可以独立生活,或虽未成年但仍由其生父母提供生活教育费用,没有受继父或继母的抚养教育,也没有对继父或继母尽赡养义务,此类继父母子女关系为纯粹的直系姻亲关系。这种形式的继父母子女关系而言,其并没有形成养父母养子女关系,而且也不具有扶养关系,只是因为父母一方再婚而形成了名分上的父母子女关系。  
    2.收养型。  即继父或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已正式收养该子女为其养子女,同时,该子女与共同生活的生母(父)一方,仍为直系血亲关系,而不与在一起共同生活的生父(母)一方的权利义务则随之消灭。就收养型而言,继父母子女之间已经按照《收养法》的规定,形成了养父母子女的关系,因此他们之间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应适用《收养法》的规定。
    2019-03-23 08:58:38
    点赞
  • 平台特邀律师推荐
    已帮助60110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咨询我

    1、如果有遗嘱且遗嘱有效的情况下,按遗嘱上载明的内容继承;
    2、如果没有遗嘱,则由其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继承法》 第十三条 【遗产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继承法》 第十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2019-03-23 09:01:32
    点赞
  •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官方
    已帮助1878299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进行。法定继承人包括第一顺位继承人和第二顺位继承人。第一顺位继承人指配偶、子女、父母、配偶指的是法定的配偶。
    即合法的配偶,虽男女以夫妻名义长期的生活在一起,但是没有结婚等级证书,属于同居关系,不是法律上的婚姻。  长期生活在一起的男女同居有继承权吗?根据法律的规定是没有继承权的,但是具有特殊情况的除外。
      根据法律的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如果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可按事实婚姻处理,那么,在一方死亡之后,另一方可以配偶身份按继承法有关规定享有继承财产的权利。
      末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如果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瞥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并补办了结婚登记的,在一方死亡后,另—方即可以配偶身份享有继承权。
      如果尚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对男女双方间的关系只能按同居关系处理,一方死亡后,另一方不得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但是,若符合继承法第14条规定的,可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2019-03-23 09:02:59
    点赞
  • 找法网咨询顾问
    已帮助1627360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咨询我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一人或数人继承,但不得处分他人所有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19-03-23 09:06:40
    点赞
  • 专业本地律师团队 · 7x24小时在线服务
    咨询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在线解答
  • 描述问题
  • 接入律师
  • 问题解决率99%
立即咨询
当前已有 3456 位用户正在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妈妈去世后爸爸再婚,现因房屋拆迁,继母能继承多少遗产?继母子女有继承权吗?
子女继承权是法律赋予子女取得父母遗产的权利。是以父母子女间存在血缘关系或法律上拟制血亲关系而产生的。在私有制社会中,子女继承权具有以下特征: (1)男女不平等。
全部4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父亲再婚,立遗嘱将房产留给了继母,子女是否就不享有继承权?
二婚房子办理继承,需要先确权,就是确定该住房是否二婚双方婚后共有财产,如果是婚后取得住房,死者只有该住房一半权益来办理继承,如果是死者再婚前婚前个人财产,就是办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父亲再婚,立遗嘱将房产留给继母,子女是否就没有继承权了?
就再婚房产的继承,继母有法定的继承权。继承的份额与其他继承人均等。继子:如果你父亲和继母结婚时继子还未成年(18周岁),你父亲抚养了继子,双方形成了抚养关系,继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父亲生前把房产过户给继母,子女还有继承权吗?
具体情况不清楚无法解答,不过可能性很小,除非可以撤销
全部2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公司股权赠与程序
公司股权赠与程序
股权赠与 12737
律师解答动态
刚刚
刘晓斌律师
近期帮助 983 人
美宜佳乱收费
47秒前
刘晓斌律师
近期帮助 983 人
就是说公司与我没有签劳动合同并且在他公司上班,上班期间派遣我开车途中出车祸撞死了一个小孩,是否要承担
9分钟前
杨志涛律师
近期帮助 24 人
公司无缘无故辞退
10分钟前
盈科王雨昕律师
近期帮助 43973 人
您好!租赁合同手写补充的内容没有签字手印或盖章且于打印部分约定的租期不一致,哪个有效力?
18分钟前
李志新律师
近期帮助 4035 人
取保后被叫去做终审笔录是啥意思
20分钟前
周清智律师
近期帮助 20812 人
想问一下合同上面签是没做满5天不得算工资
21分钟前
王秋荣律师
近期帮助 23298 人
买了股权产品是不是就是股东之一了
22分钟前
赵洪珍律师
近期帮助 5415 人
同居期间女方生下一孩子,没领结婚证,孩子生下来就分开了,去做亲子鉴定上户口,这种情况可以起诉女方吗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