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做了一项工作,并完成了它。因为我丢了钱,我向他索要薪水。他不在乎。他把我们踢到公司,让我们和公司和解。然后,公司按照计分工资与我们结算。与该公司的账目也进行了计算。还有我们双方签字的姓名和指纹。我们俩都同意这样付款。后来,当我们付钱时,我们都叫我们签字。然而,在公司支付工资后,老板坚持支付他的工资。现在他仍然说他已经和别人签了合同,但他没有给我。我已经跑了很多次了。我可以在法庭上起诉他吗?程序是什么?我可以申请工时费和利息吗?没有合同,只有公司计算的每份分包合同的金额。我们都是六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