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说建筑工地赔偿的60多万除去医疗费用外。请问他们这样可以算作欺诈罪吗?如果不算我的这个钱通过法律可以要回来吗?
更新时间:2022-04-21 21:55:32
问题描述:
你好,我在2014年为我们村的小包装工头工作,因为他说当时钱很紧。他给了我一张2万元的借条。从2014年到去年10月,他一直在要钱,但他没有给。2015年,工头在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导致瘫痪。经过与工地协商,他赔偿了他60多万元。2016年11月左右,他再次去医院要钱,但没有成功。包工头去年12月去世,去他们家要钱,他的儿媳说我们在2013年
离婚了。我不应该把钱还回去。他还表示,超过60万的建筑工地赔偿,不包括医疗费用。其余的是
抚养孩子。然而,在2014年和2015年,他们还一起在建筑工地工作,并与儿媳和孩子一起过新年。2016年,在他病危之前,他的儿媳仍在医院照顾他。后来,因为家里没人干农活,她就回家干农活了。他们能把这算作
诈骗罪吗?如果你不算我的钱,你能通过法律把它取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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