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代表公司租了一栋房屋供员工住宿,合同签一年,还是不跟我处理,要付法律责任吗?毕竟不是我方不处理
更新时间:2022-04-23 19:02:22
问题描述:
你好去年,我代表公司租了一栋房子,作为员工住宿。
合同签订了一年。现在合同到期了。由于房东下半年没有来收水电费,退房时水电费已超过押金,房屋物件已损坏。搬出去后,我给方东打了很多电话处理此事。当他们同意我补水的时候。我们应该在哪里偿还这笔钱,他帮我找人来替换,但半个多月后,我不得不被调离。房东还是不跟我打交道。我就这样走。届时,房东会追究法律责任吗?毕竟,并不是我们不处理它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