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完后连续三个月身体不适,是否算医疗事故,是否可以追究责任,怎么追究?
更新时间:2022-12-18 14:51:00
问题描述:
几年前我在青岛的一家私立医院做过人工流产。医生说我没有把它清理干净,又做了一次。此后,我连续三个月身体不适。在这段时间里,我一直在看医生。医生说我很可疑,突然流了两次血。我去青岛的一家医院做了另一次检查。医院表示流产不完全,要求立即住院并进行宫腔镜手术。这是
医疗事故吗?我可以问责吗?如何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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