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5月18日向公司递交了辞呈并已经经过批准,按规定到6月18日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了。能不能从5月31日-6月18日请事假。
更新时间:2022-04-30 12:18:16
问题描述:
我于5月18日向公司提交了辞呈,辞呈已获批准。根据规定,劳动
合同可以在6月18日前终止。然而,由于家里有急事,我不得不在5月31日离职。5月31日,我向直接主管申请离职,但被拒绝。我可以请5月31日至6月18日的事假吗。如果我请事假,公司有权不批准吗?如果我离职,公司是否有权在我受雇期间扣除我的工资?我期待着你的回复!非常感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