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觉得不舒服,食品安全法不是规定触犯安全法至少要赔付一千元以上的吗?请问律师我只能接受这个赔付了吗?
更新时间:2022-05-01 14:32:34
问题描述:
13日,当我饿的时候,我点了一份鸡肉饭。我吃了一些类似鸡肠的东西,没有清洗干净,还有一些分泌物。我吃了一点。我吃过东西后不久就呕吐了,头晕了。联系卖家,带着饥饿去医院。医生说这是由不卫生的食物引起的。医生开了药和针剂。15号我还是觉得不舒服。你又饿了吗?跟商人核实一下。商人的态度很坏。他说他以前见过,现在又看了一遍?你为什么不申请赔偿?我们要为你的死负责!之后,我们去医院检查,说我们发烧了。。。之后,当我们饿了的时候,我们只付了230元申请赔偿!仅仅看医生就要100多元!12315平台投诉后,如果您饿了,请联系我,并告知您已赔偿相应金额。如果你不接受结果,等待工商界的判断。《食品安全法》不是规定违反安全法的人必须至少支付1000元吗?我只能接受这个赔偿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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