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不满15天不给工资,试用期不交社保。请问我能要求公司补我3个月的社保吗?
更新时间:2022-05-07 13:47:09
问题描述:
你好,律师!5月8日,我与公司签订了试用
合同。在7月8日之前,合同规定在15天内不支付工资。员工应提前五天辞职,试用期内不缴纳社会保险。我在7月19日向公司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表明我在7月22日离开了公司(因为我一直在办理转正手续,还没有与公司签订正式合同),公司老板也签字同意,我也按要求办理了交接工作。现在公司不赔偿我在公司的社保,理由是我没有提前5天提出不合作。我可以要求公司为我的社会保险补充3个月的费用吗?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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