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购买一处商品房,至今开发商都未交房,开发商要承担银行同期利息的违约金,不承担违约责任
更新时间:2022-05-09 07:11:53
问题描述:
2014年9月,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购房款32万元,首付62%。
合同中的交货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到目前为止,开发商尚未交付房屋。去问问开发商,说交货延迟了两个月。合同表明了
违约责任。如果房屋未能按期交付,开发商应承担银行同期利息的
违约金,并与开发商协商赔偿事宜。开发商表示,房屋可以在违约90天交付。他不承担违约责任,也不发出迟延交货通知,迟延交货已被消耗殆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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