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7.8.17.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才签劳动合同,这份合同有效吗?具备法律效应吗?
更新时间:2019-03-29 07:56:52
问题描述:
各位律师:您们好!我于2017.6.24.在一家公司上班,到2017.8.17.一直没有签订
劳动合同;2017.8.17.公司人事通知我们签劳动合同,并要求我们填写签订合同的时间,为2017.7.10.
其他同事都按这日期填写了,而我填写的签订劳动合同时间为2017年8月17日,人事没看,给我盖了公章,另一份她们也装订拿起来了;我想咨询的是,我们上班一个多月了,才签劳动合同,这已违反了
劳动合同法了;不明白的是,请教各位律师,这份合同有效吗?具备法律效应吗?这样,对我有利,还是公司有利呢?现在我揣着这份合同上班,不告诉公司可以吗?谢谢!各位律师给我解答。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