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单位是给了5天假期,该开工资,现在和3月的工资一起开,足够我旷工的时间,还是超出的,符合法律吗
更新时间:2022-06-05 17:46:52
问题描述:
你好律师2月14日我请假回老家。当时,我的单位给了我五天的假期,但我直到3月8日才回去工作。2月,我工作了13天,每天12小时。机组的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8小时。每周休息一天。到3月中旬,工资应该支付了,但我没有支付。我说我没回来,所以我暂时留了下来。现在它和三月份的工资一起开放,我将被视为旷工。我在2月和3月的工作时间足够我缺勤,而且工作时间仍然超过。这将被视为旷工。这符合法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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