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2014年该公司注册资本减资为200万。要求我们所有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如果原股东愿意承担现有的责任但现在又没有偿还的经济我会怎么样?
更新时间:2019-03-31 15:00:26
问题描述:
本人在2013年帮朋友代持了股东股权,股权是任缴注册资1000万百分之六十股份。签定协议后本人没有涉及的公司的任何经营。也为对该代持身份要过任何报酬。后2014年该公司注册资本减资为200万。后,本人的代持权移交回原股东。可就在今年2017年10月本人发现被该公司债权方给告了。理由是在2014年和其合作后抽减资金。要求我们所有股东履行出资义务。想问一下。如果原股东愿意承担现有的责任但现在又没有偿还的经济我会怎么样?法院能不能直接判决原股东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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